原標題:全國總工會稱不應把“八項規定”與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相對立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王洹星):中華全國總工會9日召開2015年第一季度新聞發佈會,工會有關負責人就工會員工福利發放等相關規定做細節性的解釋,明確了過年過節工會怎麼發福利、慰問品。此外,還就落實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提出具體辦法。
  去年7月,全國總工會下發了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利用資金。在當天的發佈會上,對於相關的補充通知做出了詳細解釋。補充通知規定,基層工會可以用會費組織看電影等活動,當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的補充,但組織春游、秋游等活動應該嚴格控制在所在城市,當日往返。
  補充通知還規定,基層工會可以逢年過節向全體員工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的定義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慰問品”是指符合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以及一些生活必需用品等,關於“少量”的標準問題,則由各省級工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另外,補充通知還對基層工會可以在員工過生日時發放蛋糕券、對參加工會工作而耽誤吃飯的員工給予現金的或者食物補助等情況都做出了具體規定。
  中華全國總工會宣教部部長王曉峰表示,不應該把中央要求從嚴治黨、落實八項規定等措施與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相對立,難點在於具體操作層面並不好掌握,所以這次又發了補充通知。“全國各地的情況不一樣,各個部門的情況更是千差萬別,在落實方面可能會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我們一方面註意搜集,帶有共性的問題我們將進行研究。總的來講中央的精神還是為了讓廣大人民過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這一點是很關鍵的。”
  此外,王曉峰還在發佈會上介紹了落實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意見的具體辦法。據瞭解,建築業是工傷風險較高的行業,建築施工事故的90%以上為職業傷害。為解決建築業工傷保險參保率低,工傷認定調查取證難等問題,日前由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有關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王曉峰表示,該意見提出了擴展企業參保覆蓋面、落實工傷保險支付政策等13項要求,下階段建築業工傷維權將更加註重工會組織所發揮的作用。“通過建立項目工會、聯合工會等努力將建築施工一線職工納入到工會組織,同時提升基層工會工傷維權能力,在具備條件的企業、工會設立工傷保障專員,介入工傷處理的全過程,跟蹤工傷待遇支付進程,監督工傷職工各項權益的落實。”
  王曉峰在會上同時指出,在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形勢下,對於廣大勞動者素質提升又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別是現在職工隊伍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80、90後逐漸占據主體,未來各級工會要加強對青年職工培訓。“對於這些青年職工如何加強培訓,如何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來提高他們的素質,來提高他們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的能力,我認為是當前各級工會組織和各企業所面臨的一個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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