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姐姐殺死9歲妹妹”事件發酵 網友留言
  昨天,本報獨家披露了發生在東莞東坑鎮的姐姐殺死妹妹的慘劇,引發廣泛關註。尤其是14歲的姐姐曾是留守兒童,在大山裡跟著爺爺奶奶長大,而9歲的妹妹從小跟在父母身邊,這樣的境遇,引來眾多的同情。
  廣東銘致律師事務所喬森律師說,“留守兒童大多有心病,他們的心病難以治愈,關鍵是父母根本不懂如何對待孩子,最應該治療的是父母”。
  文/記者汪萬里
  父母應調和孩子矛盾
  6月30日晚,面對失去小女兒,父親王先生在醫院的走廊上痛哭,不斷地哭訴著小女兒的可愛乖巧和可憐。
  這個悲傷的父親,沒有提到一句有關14歲女兒小媛的話,更沒有一句自責和愧疚。對於殺死妹妹的小媛,父親的態度是,“我不認她了,就當沒生過”。
  對於發生在這個家庭的慘劇,網友“上官蔚宇”說,“真的是一對好偏心的父母呵,悲劇都發生了還沒意識到自己的過錯,還埋怨女兒、放棄女兒”。網友“萬劍花”說,“直到出了人命,父母都沒有為自己的偏心及教育錯誤產生一絲的內疚和後悔……”
  網友“悶悶的豬”更是講述了自己的經歷,“我是做妹妹的,小時候受寵,但常常被哥哥打罵,我去告狀,就是個死循環,慢慢長大還更嚴重,他都說不當我是妹妹,沒有我存在更好。我也內向起來,到現在成年了工作了才有那麼一點溝通。雖說沒有被他殺了,但我卻想自殺。父母沒有做到調和的作用對於孩子們來說就是一種罪惡!”
  “誰不想讓孩子在身邊”
  小媛出生時,父親王先生和母親唐女士在大朗做毛織加工,經濟狀況並不好,他們的很多老鄉也都是把孩子放回老家的。“經濟條件允許,誰不想讓孩子在自己身邊呢。”小媛的一個親屬說。
  對於網友責怪父母的話,廣州網友“小龍女”也表示,“看到評論一味噴父母的人,你們又怎麼懂得打工的夫妻,如何在工作之餘更好地獨立帶大孩子?第二胎經濟好些才能自己帶的。”
  留守兒童已成社會問題,2013年5月,全國婦聯發佈了 《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截至2010年,我國農村留守兒童達6102萬多人。
  律師:
  孩子變這樣 父母有責任
  廣東銘致律師事務所主任喬森律師說,近年來留守兒童犯罪的案件呈逐年增長趨勢,不少專家學者的調查已經證明,很多留守兒童特別敏感、脆弱,一旦回到父母身邊,父母不經意的舉動都可能對他們的心理造成傷害。
  “但是很多父母只會一味地責怪孩子,更沒有反思,孩子變成這樣,有父母的責任。孩子犯錯了,父母指責、羞辱和粗暴會令孩子陷入恐懼、壓抑和仇恨;而父母的包容、理解和鼓勵則會讓孩子心存感激,反思自己,避免下一次失誤。”
  喬森說,“常說留守兒童的心理問題,其實更應該治療的是父母,父母的心理問題解決了,懂得如何來教育孩子了,留守兒童的心理問題也就容易解決了。”  (原標題:愧疚的應該是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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